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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小学幼儿园返校时间+要求 江苏省中小学生到校时间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9:11:54

导读:根据江苏疫情防控的需要,江苏省将中小学、幼儿园分成两种情况组织开学,具体的开学安排详见正文。

  【开学时间】

  根据江苏疫情的情况,江苏省将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安排分为两种,具体如下:

  1、2021年以来一直处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设区市,2021年9月1日正常开学返校;

  2、2021年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的设区市,自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满21天后,可分期分批组织学生开学返校。

  不能正常开学返校的中小学可组织线上学习指导。具体开学工作安排经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开学要求】

  1、从严从紧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1)最严标准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各地各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科学谋划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并细化完善每一所学校的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协调卫健、疾控等部门,就师生体温测量、返校入学安排、发热咳嗽症状处置、食堂就餐等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模拟演练的情况与成效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严格把好开学疫情防控条件,各地各校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国家疫情防控相关技术标准,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卫健、疾控部门制定学校开学疫情防控的具体条件和标准。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健和疾控部门对辖区内逐校验收,切实做到达不到条件的不开学。

  (3)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返校师生员工严格实行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要求。本地区或从本县(市、区)外低风险地区返回的师生员工(含后勤服务人员),至少在开学前14天返回学校所在地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参加抗疫志愿服务或从事相关防疫工作的师生员工提前14天(中风险以上区域的需提前21天)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居家体温测量记录须在开学后交由学校统一存档。开学前,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4)积极开展全员防疫培训,各地各校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按照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以及适当的心理疏导。引导符合疫苗接种要求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知情同意、应接尽接、应接早接新冠病毒疫苗。

  (5)做好物资储备和环境整治,各地要指导和帮助辖区内所有学校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区,按照在校生规模提前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开学前对重点场所(区域)的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消毒。

  (6)提前谋划课后服务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贯彻国家和省“双减”工作精神,认真执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21〕5号),提高思想认识,提前谋划部署,确保中小学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后全面开展课后服务。

  2、精准精细落实开学工作各项要求。

  (1)统筹确定学校开学时间,各地要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的总体要求,县(市)负责制订县(市)中小学开学返校方案,报设区市批准,并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备案;设区市统筹制订其他地区中小学开学返校方案,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备案;开学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批次安排,由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2)分类加强返校师生健康管控,各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告知每位师生员工和家长,严格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返校。返校时,所有师生员工须提供14天连续体温测量记录,并如实填写健康卡、假期行程等信息,进行体温测量并佩戴口罩。本人或同住人员有黄码或红码的,同住人员有疑似病例的、仍身处中高风险地区的、返校前21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或次密切接触的、有疑似症状且为非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3)精心组织线上教学,不能正常开学的地区和学校需提前做好线上教学的准备,对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实施线上教学,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开展居家学习指导。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在省“名师空中课堂”上免费推送覆盖各学段、各年级相关学科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对于不能正常返校的学生,学校要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学业指导,开学后要开展个性化的学业辅导,确保“停课不停学”。

  (4)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地各校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况,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精心组织“开学第一课”,加强对师生的爱国主义、抗疫精神、卫生健康、心理健康等教育。学校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通报并追责。

  3、持续强化开学后各项防控措施。

  (1)做好每日常规防护,学校要严格落实常通风、勤洗手、不扎推、保持“一米线”“两点一线”往返校、体温一日三检两报告、重点场所限制人流、校园相对封闭管理等要求。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师生应随身备用符合防护标准的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要全程配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级别口罩。

  (2)加强校门进出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核验身份、测量体温并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有条件的学校可在门前划定家长等待区域,实行错时上下学(一般可按半小时/批),家长接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即接(送)即走。

  (3)定期开展校园环境消杀,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车辆、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每日2次进行消毒。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要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非上课时间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4)加强住宿和就餐管理,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床位的消毒,严格落实膳食管理,一餐两点采用分时段、分区域等方式进行。学校对学生公寓要实行封闭管理,实行24小时校领导带班值守,对学校食堂、社会配餐企业有关人员要加强定期健康监测。鼓励条件允许的学生中午回家吃饭,在校用餐的学生应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预约用餐、错峰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集中就餐。

  (5)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和校园安全,全面落实校长校园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主任班级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教学。对中小学校园内的小卖部、超市等要及时予以清理,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6)强化组织领导和督查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防控工作进行飞行督查,持续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筑牢严密防线。

标签: 防控  疫情  学校  师生员工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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