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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教资认定机构有哪些(威海教资认定公告)

来源: 最后更新:24-04-16 03:14:09

导读: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详见正文

  威海教资认定机构如下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为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

  二、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具有山东省户籍;

  2.持有山东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山东省(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认定所需学历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鲁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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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山东省  可在  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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