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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关于全州中小学散放暑假的通知

来源: 最后更新:23-06-05 10:48:58

导读:2023年湘西州全州中小学于7月5日散放暑假,普通高中(含职高对口升学班)可以推迟至7月14日。

关于全州中小学散放暑假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湘西高新区公共服务管理局,州直各中小学:

  为做好暑假前后各项工作,现就2023年全州中小学散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根据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全州中小学于7月5日散放暑假,普通高中(含职高对口升学班)可以推迟至7月14日。秋季学期,全州中小学教职工于8月28日报到,8月29日至30日集中学习,8月31日学生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含职高对口升学班)可以提前至8月23日上课。

  二、期末工作安排

  各县市教体局要统筹安排好学校期末各项工作,督促各学校抓好校园安全工作,指导各学校组织期末质量检测,分校做好质量分析报告。各学校要加强期末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各学科教学任务;认真规范组织期末质量检测,科学分析各学科检测结果,分学科形成质量分析报告;对本学期、学年度各项工作过程性管理资料整理归档;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做好暑期阅读活动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学生暑期阅读任务;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排查工作,形成排查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要落实假期值班安排,压实值班人员责任,确保校园安全。

  三、假期工作安排

  (一)统筹新冠病毒与常见传染病多病共防。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引导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引导日常生活中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校园常见传染病的宣传、监测工作。提醒师生员工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及前往人群聚集处时尽量全程佩戴口罩,假期结束返校前,提前摸排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科学引导既往感染和新冠疫苗接种时限到期的师生员工及时接种疫苗,补齐免疫水平差距,同时加大流感病毒疫苗接种宣传,提前应对秋季开学流感传播高峰,持续筑牢师生员工免疫屏障。

  (二)科学指导学生暑假生活。切实控制好各科暑期作业总量,让学生暑期生活丰富多彩。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暑期阅读活动,坚持“读、练”结合,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学生写作水平,鼓励3—9年级学生每人完成1篇阅读笔记和1篇读后感;坚持每天临帖写字,鼓励每人完成1本正楷字帖练习。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户外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科普知识讲座、科技制作、影评、读书征文、公益劳动等活动,引导学生参与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职业体验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实践活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健康情趣,培养子女良好习惯,关注子女心理变化,不盲目攀比参与校外教育培训,不得报名参加学科类培训课程,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三)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开展“三帮一”行动。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暑假期间组织教职工至少开展1次“三帮一”劝学,建立疑似辍学和辍学对象工作台账,对屡劝不返的对象,要搞清楚去向和原因,书面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到位。二是开展“万师访万家”行动。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统筹安排,在暑假期间对班级学生至少开展1次实地家访,要建立家访工作台账,重点关注重点学生,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三是开展“送教上门”行动。严格落实《湘西自治州送教上门常规》,暑假期间至少开展1次送教上门工作,确保送教上门数量,提高送教上门工作质量,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四)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一是落实优待政策。切实做好本地军人子女(含烈士子女、因故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改革期间现役干部文职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对军人子女就学优先予以保障。各县市根据地方人才管理要求,完善人才子女就学优待具体办法,妥善解决各类人才子女就学问题。二是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保证今年我州公办园幼儿占比达到55.2%以上。各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要充分研判资源配置与本区域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匹配情况,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妥善安排有需求的、符合本区域内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三是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要做好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保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初中公民办学校均不得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严格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控制新生班级招生数额,坚决杜绝新增大班额,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方案须按程序报州教体局审核。四是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简化招生录取批次,坚持统筹管理、择优录取,规范自主招生范围和比例,切实维护学生权益,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低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

  (五)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双减”政策,控制考试次数,严禁公开考试成绩和排名,学生个人考试成绩及位次允许家长获知;学校不得发布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发布中考、高考“喜报”,不得宣传中考、高考“状元”。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利用暑假在校内外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中补课;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各中小学一律不得组织盈利性“夏令营”等活动。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段学生转学由属地教体局基教股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同城不允许转学,任何学校未经属地教体局同意不得接收插班生。

  (六)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一是加强安全教育,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集中开展1次以安全防范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帮助师生员工掌握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拥挤踩踏、防火、防盗防骗、防人身伤害、防欺凌、防性侵等安全知识,强化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充分利用暑假窗口期,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围墙、在建工地、防雷设施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排查,确保秋季开学前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见底和重大风险管控到位。要抢抓教育建设黄金时期,加块暑期期间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规范项目施工流程,严防建设安全事故发生,抓牢抓实安全生产,确保各项目工程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对于学校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书面报告教体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党委、政府,争取支持予以及时解决。三是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教体行政部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四是加强安全提醒,加强家校联系,每周向家长推送2次以上的防溺水等安全提示信息,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子女监护责任,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及时关注子女行踪,切实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五是加强实习安全管理,中职学校要做好暑期在外实习学生的跟踪管理,确保实习安全。

  (七)进一步加强督查巡查力度。教体行政部门、督导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明察暗访,加强对招生行为、校外培训、安全、收费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要从严处理。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及各级电教、教研部门参照本通知执行。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2日

标签: 师生员工  中小学  子女  学校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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