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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条件 渭南特殊学校

来源: 最后更新:23-05-30 06:55:34

导读: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以什么依据执行?

  各县(市、区)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

  入学需要什么条件?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如何分类安置?

  ●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相关阅读:渭南市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全文)

标签: 学校  子女  义务教育  居住证  渭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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