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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大庆市发放政府消费券活动公告 2020哈尔滨政府发放消费券时间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4 02:45:51

导读:为落实大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的有关要求,延续壬寅虎年春节消费热潮,充分释放元宵节等节假日消费潜力,实现2022年首季“开门红”,大庆市政府将依托“云闪付”APP发放政府消费券。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的有关要求,延续壬寅虎年春节消费热潮,充分释放元宵节等节假日消费潜力,实现2022年首季“开门红”,大庆市政府将依托“云闪付”APP发放政府消费券。

  一、发放时间和有效期

  2月15日9:00发券,有效期至2月28日23:59

  二、发放额度

  消费券具体分5个档级:

  1.单次消费金额超过50元(含),可使用10元政府消费券;

  2.单次消费金额超过100元(含),可使用20元政府消费券;

  3.单次消费金额超过200元(含),可使用40元政府消费券;

  4.单次消费金额超过500元(含),可使用100元政府消费券;

  5.单次消费金额超过1000元(含),可使用200元政府消费券。

  三、领取方式、使用规则

  (一)领取方式。消费者在手机端先行下载“云闪付”APP,绑定银行卡,进入云闪付APP首页,点击“本地专区—政府促消费—大庆专区",选择消费券,点击抢券,验证后,即可领取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单个云闪付用户每个面值可领取一张,领券成功后保存在“我的票券”中,到参与活动企业店内使用云闪付付款享受自动满减消费,每笔消费限使用一张。

  消费者须将云闪付升级到最新版本,并允许获取位置信息,定位不在大庆市的消费者不能抢券和使用消费券。

  (二)使用规则。①消费者领取的政府消费券可在全市参与活动的实体商家使用。②政府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③政府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④退货、消费撤销视为消费券已经使用,不再补发。

  四、适用范围、参与条件

  (一)适用范围。本次政府消费券适用于全市范围内限额以上商场、超市、药店、加油站等法人零售企业。

  (二)消费者参与条件。所有大庆市居民(包括外地来庆人员)均可参与。

  (三)企业参与条件。

  ①参与单位: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零售法人企业。②支持“云闪付”二维码交易,主、被扫均可。③拥有POS机或者码牌的结算账户。④本活动由企业自愿向开户银行申请报名,符合条件即可参加。

图源:大庆政事

  (四)报送时间。拟参加活动企业活动期间均可按程序报名参加。

  (五)有关要求。

  1.参与商家在活动期间要组织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结合实际推出让利优惠,明示所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等行为,同时做好活动宣传。

  2.参与商家及其员工在活动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伙同或协助他人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行为套取活动资金,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套现、洗钱等情况的,依法追究商家和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

  3.参与消费者每人每个档级可领取一张消费券,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活动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

  4.参与活动商家开展促销活动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经营场所通风消毒,认真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合理间距,做好个人防护,严防扎堆聚集,确保经营安全。

大庆市商务局

2022年2月10日

标签: 政府  大庆市  消费者  金额  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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