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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喝酒与故意伤害造成了轻伤怎么赔偿?

来源: 最后更新:23-08-28 10:06:58

导读:如果是因为喝酒与故意伤害给别人造成了轻伤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如果这个轻伤需要住院,那么还是要给别人赔偿住院的伙食补助费用,如果是别人因为该轻伤耽误了工作的时间,那么误工费肯定也是需要赔偿的。

故意伤害案件中的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参考依据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你们是城镇户口,就按照城镇居民平均收入,如果是农村户口,就按照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来算。

7、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8、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喝酒和故意伤害给别人造成了轻伤,如果经过了对方的谅解,并且当事人有悔改之意是有可能不起诉的,如果对方起诉,就有可能按照故意伤害罪给当事人进行判刑定罪。所以当事人必须要在造成轻伤之后,赶紧给对方进行支付费用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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