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能判多少年(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

来源: 最后更新:23-07-08 02:34:00

导读:在《刑法》中并没有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的这样的罪名,供应血液制品是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如果没有经过批准非法供应血液,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非法供应的血液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也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

一、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我国没有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的,以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定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按规定供应血液造成事故的,以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定罪。

《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后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三、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的证据符合哪些要求才能定罪?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总的来说,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和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两个罪名,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如果在供应血液制品过程中没有遵守相关规定,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要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判处拘役。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falv/40554.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