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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会抚养费多少如何规定(山东社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来源: 最后更新:22-12-20 12:08:42

导读:目前国家已经取消社会抚养费制度,原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山东省当地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要求,对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多生育子女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未婚生育子女按照二倍

山东社会抚养费多少如何规定?

山东社会抚养费已经全面取消,按照国家最新规定和要求中,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形下,已经不需要再缴纳社会抚养费。

原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如下所示: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综上所述,社会抚养费是对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收取的费用,属于行政收费项目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惩罚性,具体收费标准结合地方政策和违反的具体情形作出判断,金额会根据孩子的父母上一年的平均收入的倍数进行缴纳,但如果确实无法计算到其收入,可以按该地区的人均年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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